元宵节。夏历的正月十五家家吃元宵,故名元宵节,又叫上元节。旧时,夜间放河灯,故又叫灯节。这是一个欢快的节日,民国《临清县志》载:元宵节街市及庙宇皆悬灯三日,其灯以绢制作,彩绘精美,各项社火彻夜游行,鱼龙漫街,极一时之盛。“文革”期间,一切庆祝活动全部被取消。改革开放之后,部分活动逐年恢复,县连续多年举办元宵灯展、元宵焰火晚会。十六,举办全民健身长跑和狮包、彩船、秧歌表演。
二月二。夏历二月初二,传为龙上天的日子,称为“龙抬头”。这天出太阳前,家家户户炒豆子,谓之“炒蝎子尾(du)”,吃了炒豆一年不被蝎子蜇;儿童起早用竹竿敲梁头、门墩,边敲边数叨,“二月二,敲梁头,金子银子往下流;二月二,敲门墩,蝎子蚰蜒不上身”。成人用草木灰在谷场、院内、室内撒成圆圈,谓之“打囤”。此日多数人开始理发,家家吃饺子。至此,春节的气氛全部结束,开始一年的劳作。
寒食节。春秋时期,晋公子重耳遇难周游,历尽艰辛,臣子介子推剐(guǎ)肉为他充饥。重耳得位后欲加封介子推,介子推不受封赏,背母隐居在绵山。文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他,于是就命令烧山,逼介子推出山。满山荆棘化被烧为灰烬,介子推与他的母被烧死在山上。晋文公垂泪长叹,下令此日举国不动烟火,以示纪念。
清明节。清明是扫墓、添坟、祭祖的日子。民间把清明节称为“鬼节”,把清明、七月十五、十月一统称“三冥节”。旧时有清明折柳,踏春的习俗。建国后,机关、学校在此日组织给烈士扫墓,敬献花圈,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。2008年始,国家规定放假一天,进行纪念活动。
端午节。又叫五月单(dān)五。为纪念屈原投江而设的节日,家家吃粽子。旧时,家家门口插艾条,小孩子戴符、戴花、穿黄布鞋。2008年,国家规定放假1天。近年来,文化部门又把五月单五定为“诗节”,因为屈原是伟大的爱国诗人。如今吃粽子的习俗尚存。北方人习吃“枣粽”,南方人习吃“肉粽”。
雨节。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是雨节,这日是关羽的生日,传说是关老爷磨大刀的日子,民谚有“过了六月节,龙王不得歇”。如果节后无雨,百姓就要把关羽的神像从庙中抬出来,举行求雨活动,有时还要唱大戏。直到把雨求下来为止。
乞巧节。七月七,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,旧时农家女子藏在葡萄架下,听牛郎织女的对话。近年来,被文化界定为中国的情人节。文化部门举行节日庆典。
中元节。夏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,是祭祖先的日子。清代,凡卫运河沿岸的城乡村庄皆放河灯,场面十分壮观。据《东昌府志》载:人们用西瓜皮、面碗、纸张制成灯具。到了夜里,把灯具和纸船放入河内,河面上顿时灯火通明。灯具顺流而下,摇晃摆动,如同天上的繁星,成千上万的百姓纷纷涌到河堤观灯。据说,如果灯在河中打旋,则是被鬼拖住了,如果沉没,亡魂就得到了解救。
中秋节。夏历的八月十五称中秋节,又叫八月节,仲秋节、团圆节,是一年中的第二大节日。古人以仲春(二月十五)为“花朝”,与之相应,仲秋(八月十五)为“月夕”。中秋赏月始于唐。宋太祖年间始称中秋节,以赏月宴饮为盛事。明清内容大增,陈瓜果、设月饼、布宴中庭以祭月,亲友馈赠月饼(自家用白面包糖蒸的月饼)。旧时仲秋节流行拜月,老太太一边磕头、一边祷告:“八月十五月正圆,家家月饼敬老天,敬得老天心喜欢,一年四季保平安”。今朋友相赠为细月饼,且花样翻新,品种繁多。2008年,国家规定此日放假一天进行庆祝。
重阳节 。夏历的九月九日为重阳节。汉代始,有九月九饮菊花酒的习俗,历代相传,故又称“菊花节”。旧时,文人骚士作登高雅集,饮酒作诗,祈避火灾,延年益寿。
寒衣节。夏历的十月一日为寒衣节。此日上坟祭祖,给故人烧纸糊的衣服,故称“寒衣节”。据说,此日所有的鬼魂都被放出来,只到来年清明才被招回,此日上坟除烧纸外,还要烧纸糊的衣服。
2、人生礼俗
取名。生育子女后,请长辈或文化名流给孩子取名。男孩取名按照族中的辈份排列,一般取3个字,前为姓、中为辈、后为名,也有中为名后为辈的。也有少数家庭仿效西方的取名方式,在孩子的名字前贯以父母双姓,使孩子的名字成为4个字。一般亲兄弟之间的名字有一定的关联,除姓、辈一致外,在名的用字上用统一的偏旁部首或吉祥的成语。女孩取名多不按辈份排列,姐妹之间多用梅、兰、竹、菊等花草或娴、雅、娟、秀等一些文雅美丽的文字,并有一定的排列顺序。
古时,多数男孩有小名,成人后取大名,并取字、号,记录上册。成年男子的名、字在公众场所不可呼喊,只上册造籍时使用。被公开称呼的是“号”,又叫“大号”。文人墨客、豪绅官吏还有雅号、堂号……。旧社会女人多数没名,在娘家按排行喊大妮、二妮……,嫁人后随男方姓氏称张门某氏、王门某氏、李门某氏……,这是旧社会轻视妇女的一种表现,有一句俗语叫“女人没姓地没姓,谁家有钱谁家种”。
做天。无论城乡,生女孩做9天,生男孩做12天。做天时,亲朋好友要带上五色彩礼或婴儿的服饰、玩具、用品前来贺喜。女眷到内房看孩子要给“看钱”,一般50元、100元,孩子的姑姑、姥姥、姨姨的看钱比其他人要多,主家设宴答谢来客,并包饺子,给灶王爷、送生娘娘上供。
住满月。女人生孩子后,待身体康复,由娘家把女儿和孩子接回家中,一直住到孩子满月才送回婆家,俗称“住满月”。在此期间,大人、孩子的一应生活,全由娘家照应。
百天。孩子生下一百天,全家人设宴庆贺,并给孩子拍照留念,称作“百日照”。
抓周。孩子满周岁时,亲姑娘姨等近亲前来庆贺。开宴前,将孩子抱在一个比较大的场所,摆上笔、砚、书籍、官帽、花、食品、酒杯等生活物品让孩子去抓,称为“抓周”。孩子先拿什么物品,预示其一生的前程。比如先拿了笔砚,预示孩子喜欢读书;拿了书籍,预示孩子将来有学问;拿了官帽,预示孩子长大能做官;如果拿了花、酒杯、食品,预示孩子会成为一个酒色之徒……家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心愿,把理想的预示物品放在孩子眼前或伸手可及的地方,多能达到预期的目的。
3、婚俗
汉族婚俗
古代,男女婚嫁必遵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讲求门当户对、属姓相合,一切由父母和媒人做主。结婚前不知对方长的什么模样。特别是女青年,婚姻不能自主,只能听天由命,流行的一句俗话就是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嫁根扁担抱着走”。后来,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提倡自由,男女青年在选择对象时可先见面交谈,沟通思想,双方满意方可结婚。如婚后感情不合还可离婚。
陪送。闺女出女家,娘家要给女儿陪送,数量视其经济条件而定。上个世纪70、80年代,陪大衣柜、4铺4盖、自行车、缝纫机、电风扇、收录机和日常生活用品,在一两千元左右;90年代,陪电视机、摩托车、组合家具、洗衣机、电冰箱、毛毯等高档生活用品;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,陪大屏幕平面直角电视机、摩托车、名牌组合家具、全自动洗衣机、立式空调机,部分富裕的人家,陪送楼房、院落、现金、小轿车、电脑,其差异有天壤之别。陪嫁品,在结婚前一天由男方出车从女家拉走,女方的嫂子、侄子向男方拉嫁妆的人要礼金,少则数百元、多则上千元。
娃娃亲。旧社会,两家大人关系很好,交往甚密,同时怀孕后,为表示亲近指腹为媒,还有在孩子还是儿童时期订为娃娃亲,这种婚俗已经基本上杜绝。上个世纪80年代,本县西部农村由于受威县的影响,出现了孩子在七八岁就订婚的陋习,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。由于孩子成年后变化很大,出现了大量的悔婚问题。
招赘。又叫“招养老女婿”。如果一个家庭只生女孩,不生男孩,做父母的为了老来有个依靠,往往把最小的女儿留在身边,招个女婿。在旧社会招养老女婿,要征得家中族长的同意,养老女婿要根据女方的辈份改名换姓,生育的子女随女方的姓氏,且不能入族谱。随着新婚姻法的普及和实施,特别是由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增多,男到女家落户在城乡比较普遍,城市的独女户,多数是男到女家成亲,是一种新的社会风尚,并不受社会和家族的歧视。
换亲转亲。是一种贫困条件下产生的,有违青年人(特别是女青年)意愿的婚俗。上个世纪70、80年代,在本县较为流行,目前基本绝迹。当时,贫困家庭中的男孩,到了结婚的年龄,无媒人上门提亲,父母怕孩子娶不上媳妇,断绝香火,央求媒人找同等情况的人家,以女儿换媳妇。双方对换称“换亲”,多家连换称“转亲”。如此成婚的男女,多数心情压抑,生活上无幸福可言。个别青年人在父母的威逼下精神失常,或以自杀抗婚。
买卖婚姻。此现象出现在上个世纪70、80年代。由于当时本地经济欠发达,男子成年后娶不上媳妇。家境困难者,30多岁尚无婚姻希望,有的亲自到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等经济更欠发达的山区去买媳妇。也有人贩子从南方领回女青年卖给本地的大龄青年,其价钱在数千元至万元之间。有的女青年不适应本地的生活习惯,偷跑回南方,使买婚者人财两空。有的被法律部门视为非法婚姻,解救送回。有的妇女被人贩子多次转买,使婚姻成为商品。
童养媳。是旧社会在穷人中流行的一种婚姻形式。女家为了减轻生活压力,自愿将女孩送入男家抚养。男家因穷,怕娶不上媳妇,自愿领养女孩,等到成年结为夫妻。童养媳多为大男少女,生活少有谐调。
冥婚。又叫娶干骨,是活人给已死去的亲人娶媳妇。这种事办起来叫“先喜后丧”,主家先把死人娶回家,举行冥婚,然后进行入葬仪式。80、90年代前比较简单,有女孩意外死亡后,有人来问便答应娶走。近年来,未婚女孩死亡后成了“抢手货”,多数被男方高价买走。个别价格在4—5万元左右,比活人娶妻还要贵,是一种怪异的现象。
回族婚俗
本县的洪官营、八里圈、黑庄、殷庄、小芦等村为回民族,计有回族人口五千余人。回族按其教规只在本民族之间通婚,其男子可娶其他民族的女子为妻,而女子不可外嫁其他民族的男子,偶有个别外适者,被视为叛教。以前,回族青年的婚姻也要遵“父母之命”、“媒妁之言”。媒人上门提亲叫“传话”,婚事初定“道喜”,男方赠女方“四色礼”(肉、点心、苹果、块糖)。正式订婚“道大喜”,男女双方各自招待自己的亲友“喝喜面”。后来,男女青年开始自由恋爱,和汉族青年一样,也要向政府管理部门领取结婚登记证书,但还要请阿訇在教堂写登记证(为阿拉伯文)。婚礼前一个月,男到女方下书,指定两个吉日由女方选择。回族青年多在星期五、双日子结婚。星期五是回民做礼拜的日子。若赶上“大脉”(经期),可在星期四举行,但忌星期二、三成婚,传此日为祖先在征战中失利的日子。新娘到婆家后,由阿訇、主婚人、证婚人主持婚礼,由阿訇填写“卡聘”,交换礼品(也叫“换金钱”),由双方的舅舅入座,男方的舅舅坐上座,女方的舅舅坐下座,在阿訇的主持下,交换人民币10—20元。婚礼结束,新人被送入洞房,家中设宴待客。
当日回门,女家设宴庆贺。晚上,女方有亲戚四人将新人送回,男方再设宴答谢,一日之内三设宴席,故又称“小三天”。次日,女方将新娘接回娘家,是晚再送回,称“四天”。“五天”吃饺子,以示团圆。此后一个月内,女方的亲戚轮流接送新娘,男方为新娘备四色礼。一个月后女方娘家接对月,第一次住七天,第二次住八天,说是“前七后八,越过越发”。近年来,在设宴、请客等方面有很多形式与汉族基本相同。
4、丧俗
丧葬是人生的最终一站,本县东、西部稍有差异。
备丧。在农村,老年人活到六、七十岁,看他的身体状况,由儿女提前就给自己的父母准备寿衣。男人的寿衣有夹裤、夹袄、棉裤、棉袄,外有罩袍及鞋帽。机关工作人员则按流行服饰准备;女人的寿衣有棉裤、红棉袄,上有罩衣、下有裙子,头戴尼绒帽,上插九连环,脚蹬绣花鞋。还有提前准备下寿木、寿材的,也有常年卧病者,儿女提前给准备下棺木、孝布等一应丧葬用品的。
倒头。老人病危,要在有气时穿上寿衣,抬到灵床上,由儿女手执“摇钱树”放在父母的手中呼唤焚化,在老人的手中塞一手帕,内包一块干粮,俗称“打狗饼”。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气后,用老人的裤子装由闺女买的九斤四两烧纸在门前焚化,称为“上路钱”。用五彩线拴一枚铜钱放入死者口中,旧称“寝口钱”,现叫“口令”。然后,出丧牌、纸骨朵。丧牌按家中年长者出,纸骨朵按死者年龄每岁一条,唯东部用白纸、西部用烧纸,按男左女右摆放在街门口。老人死后先要到村后的土地庙报庙,一日三次,以告亲邻。今各村已无土地庙,报庙之俗渐免。
报丧。老人去世,由近门长者或族长组织治丧。首先给亲戚、朋友报丧,亲戚报丧必须报到家门,朋友多以电话通知。
吊唁。亲戚吊唁多带烧纸、果盒、礼布、鞭炮。朋友吊唁上礼金。80年代,10元、20元。目前,50元、100元。单位吊唁,多送花圈。本县西部亲戚吊唁送小花圈,如脸盆大小。
停丧。本县东部多停丧5天,而西部停丧不超过3天。停丧期间,亲朋好友前来吊唁,丧家在晚间举行辞灵、入殓、送盘缠等仪式。辞灵,为亲戚、家人在灵前大哭一场,与死者告别;入殓,则是将死人装入棺木,揭开被单,由子女依次用新棉花沾清水给老人擦脸,最后把蒙脸的被单前头撕下来,送给闺女,称为“扒福”。把灵床上的提带依次给长子、次子、三子、长孙。然后盖棺钉扣。送盘缠,由家人和亲戚,将纸骨朵请进纸轿内,一路哭着送到村西的十字路口烧掉。90年代后,冷冻棺盛行,在夏天去世的人,在出殡前才装入棺材入殓,然其仪式照常举行。人死之后,在灵前放有纸糊的花盆、花篮、碑、楼、童男童女及牛或马(女牛,男马),被称为“灵前七件”,由闺女花钱办理。同时,闺女还要花钱请吹唱班,直至下葬。
出殡。逢七不出殡。如遇特殊情况要先杀一只公鸡,以防止出重丧。棺木的前头是金色的“寿字”或“奠”字,两旁画八仙人或盘龙及云纹,棺木多为紫色。出殡前的家祭叫“行殿”。行殿时吹鼓手配合祭奠,十分热闹。有的人家雇人忏灵,有艺人身穿孝服,连哭带唱,悲悲切切,在吹鼓手的合作下,进行大段的哭唱,成为出殡时的一大看点。路祭,将棺木抬至大街中心,按亲戚支脉的远近进行路祭,有五拜、九拜、二十四拜之分,最后由孝子祭典。90年代后,改抬杠为灵车拉棺。本县西部上午10点左右起灵,12点前出完殡,回家筵客;东部则先筵客再出殡,多数在12点后起灵,于天黑前出完殡。出殡时,孝子在前执幡引路,女眷在后坐车,称为“压灵”。有的长媳压灵车(第一辆车),也有的长女压灵车。棺头上有闺女出钱买的香烟十条,出完殡发给抬棺的乡亲。年轻的媳妇死亡后在外寄埋,不入祖穴,待男人死后一起入祖坟。
祭日。人死之后,“三七”、“五七”“尽七(七七)”、“百日”、“周年”进行墓祭。此后,在每年的清明、十一、周年上坟。大的祭日有十周年、二十周年、三十周年、五十周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