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现阶段,我国农村地区保存了依旧保存了很多丧葬风俗,而且这些风俗在一些城市里面仍然存在,诸如,披麻戴孝、烧纸钱、入棺材、留坟头等等。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在呼吁移风易俗,并制定政策法规,试图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加以落实。比如,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
现阶段,我国农村地区保存了依旧保存了很多丧葬风俗,而且这些风俗在一些城市里面仍然存在,诸如,“披麻戴孝”、“烧纸钱”、“入棺材”、“留坟头”等等。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在呼吁移风易俗,并制定政策法规,试图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加以落实。比如,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一直要求“平坟还田”。因为在乡村不少坟头是在自家的田地里面(如果田地调整之后,自家的坟头就归属到别人田里面了),这当然影响到田地的数量。土葬已经被禁止,目的本来是少占土地,火化后直接装入“骨灰盒”,但也许仍有偷偷土葬的,因为有的农民至死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火化。即使是火化的,但仍旧将“骨灰盒”放入棺材中,在田里面树立坟头。总的来看,政府试图通过殡葬改革来减少土地占有的效果基本上是有限的。此外,如同大城市中政府“禁放令”一样,在城镇以及乡村政府也有“禁卖纸钱令”,但所能够收到的效果也微乎其微,每到祭奠的日子,“串元宝”、“烧纸钱”仍旧成为绝大多数农民的习俗未能改变。
1.土葬、变相土葬盛行
我国是典型的农耕文明,无论城乡居民,在骨子里都依然将土地视为生存的最终依托。对土地的这种深厚感情,表现在殡葬上则是将土葬视为生命的最后归宿。尽管国家推行火葬已五十多年,但目前大部分农村(包括山区县城)对死者遗体根深蒂固的处置方式依然是传统土葬,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从传统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中,花钱买土葬、花钱买他人尸体顶替已故亲人去火化的殡葬怪事屡有发生,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现象也极为严重。
2.封建迷信活动猖獗
由于儒家礼制是以孝道为核心理念来维系血缘亲情的,在不少地方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,精神生活的荒漠化却促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统“孝道”开始异化,隆丧厚葬的陋俗重新抬头,封建迷信活动猖獗。具体表现为:一是葬前分礼隆重喧闹。办丧事都要在堂屋搭设灵堂哭丧停尸,遗体停放几天就会喧闹几天,严重地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。二是葬礼神秘诡异。从众心态和“规矩”使得在选择墓地时都要看风水,遗体停放时间长短要算所有后人的生辰八字,如有冲突,下葬时间必须延后,以至有些老人的遗体在家里要停放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。下葬时辰、方位都有考究。三是葬后祭祀隆重荒谬。受传统的鬼文化影响,“事死如生”、“视亡如存”观念根深蒂固。亲人死后都要做七个“七”,一日三餐供奉,七七四十九天后要做道场,烧小洋房、洋车、美女、美钞,甚至出现配阴婚现象,臆想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。此外,不少人不惜花费几万元购买墓地、建坟树碑、翻修祖坟的现象也十分普遍。
3.攀比浪费现象惊人
厚葬是我国丧葬民俗的主流,儒家的“人世”思想和等级观念使得人很在乎“生贵死荣”。丧事不仅仅是死者的事,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,这样,市场经济对人的价值金钱化的强化和“孝道”的异化结合,使得居民在办丧事时互相攀比,许多人把办丧事当成了炫耀财富、权力、地位、家庭势力和社会关系的机遇,丧事异化了。“活着不孝,死了胡闹”、“活着孝,死了闹”就是真实的写照。据临汾市尧都区调查,在尧都区农村,人死后遗体一般要存放5—7天,丧葬、伙食、礼品和娱乐四大类丧葬活动的开支至少在3万元左右:在城市,以上开支还要翻番。这还是最一般最普通的标准。
构建可持续的殡葬改革措施
殡葬习俗源于殡葬文化,文化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更深刻、更根本。因此在的殡葬改革中,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葬式改革上作表面文章,更应从深层次的殡葬文化变革上着手。
1.大力加强破除迷信、进行厚养薄葬的宣传教育
殡葬改革是一个观念认识的问题,观念认识又涉及民俗传统,民俗认为应该如何做,当地人就如何做。人们并未真正从思想观念上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必要意义,因此,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,破除迷信,移风易俗。同时,在学校教育中加入“厚养薄葬”的教材,教育青少年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尽力照料好老人的生活,使其赜养天年;而在老人死后,丧事应尽量从简,有益于社会、有励于生者、有安于死者。政府制定节约的追悼仪式,向遗体告别以代替搭灵棚、出大殡,用黑纱、白花代替披麻戴孝,用鞠躬代替跪拜,用哀乐代替吹奏旧丧曲,用火葬代替土葬等等。
2.依法加强殡葬活动的社会行政管理
殡葬活动是一项涉及到国家、社会、个人三者利益的社会公共事益,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系列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,己有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应严格执行,对违反法律、制度的丧户应进行必要的法律或行政制裁。当然,从目前具体国情分析,殡葬改革也不宜操之过急。不同民族有一些不同的习俗,先采火化和土葬两种形式并存,规定在火葬区内要坚决推行火葬,骨灰存放骨灰堂或安葬在骨灰公墓,不准把骨灰再入棺土葬;在土葬改革区,利用荒山瘠地建造公墓,统一规划,禁止乱埋乱葬。
3.加强殡葬活动的群众自我管理
殡葬改革,涉及到千家万户,因此必须加强与改善殡葬活动的基层工作,进行有效的群众自我管理。可以以社区为平台,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,向群众宣传简办红白事的意义,按照群众意见制定章程和条例,这种群众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形式和经验,应大力推广。
4.社会公众人士应做简办丧事的表率
历代以来,不乏提倡简办丧事的有识之士,然而我们在各类媒体中看到的是富商、明星的丧事还远比一般百姓奢华,这是极坏的风气,国家应考虑制定一套通用的节约葬仪法律法规,不论地位高低、知名度大小,一视同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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