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族的丧葬主要是按伊斯兰教的习惯进行。人逝世后,一般都称“无常”或“归真”,忌用“死”字,把遗体称作“埋体”,称殡礼为“送埋体”,亡人的面容身体要美观清洁,埋体要经过修面、修胡须,理掉过长的头发,其他部位过长的毛发也要剪短或剃掉。还要修剪手指和脚趾甲,清除污垢。要用汤瓶浇水洗净埋体。
遗体要用白布裹起来,裹布叫“克凡”。遗体要放在尸匣内,尸匣称“塔卜”。回族认为“亡人入土为安”,主张速葬、简葬。亡人在下葬前还要进行赎罪仪式,叫做“菲迪耶”。即象征性地舍散钱财,同时还要给前来送埋体的人散乜贴以求得真主对死者的赦免。在墓地要站“折那孜”,即举行祈祷仪式,送葬的人由伊玛目带领面向西为亡人进行祈祷,诵读《古兰经》的有关章节。
回族实行土葬,墓穴为长2米,宽1米,深约2米的直坑,在直坑底部向西侧挖一洞(以平放遗体为限)。当埋体按照教规放入洞内后,再将洞门用土坯封住,并用黄土填满直坑,在上面筑起拱形土堆,作为标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