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丧葬费标准
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、非因工死亡后,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:
1、丧葬补助金: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;
2、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: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,其中:供养1人者,为6个月;供养2人者,为9个月;供养3人及以上者,为12个月;
3、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:从2012年4月起,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;孤身一人的,增加30%。
4、2010年1月1日起,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,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,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。
上海寿穴与亡穴
人过世之后再买的墓地叫亡穴。而寿穴是一些病重的人生前购买的墓穴,买了之后他的病就好了,而且活的很硬朗,那么这个墓穴就叫寿穴,通的讲法就是冲喜用的。购买寿穴也要有相关的条件。
上海经营性公墓因特殊情况出售寿穴应符合下列范围:
1、死者的健在配偶;
2、无子女的孤寡老年人;
3、患有医学上确认为绝症的病人;
4、未婚子女死亡后;父母要求去世后与子女合葬的;
5、华侨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居民要求在本市认购寿穴的;
6、年龄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。
上海墓地使用年限
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,一般为50年或70年。上海经营性墓穴的使用年限为70年。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,电话12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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