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社会是依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,基本上法律对社会及大众还是很重要的。日本早期有位南正成将军,他受冤被判死刑,受刑后在他的衣服上留有五个字,"非、理、法、权、天"。意思是告诉我们,无理不能胜过理,理不能胜法,法不能胜过权,有权力的人可以改变法律,但是权却无法胜过天,天就是因果的法则。
社会上有些人主张废除死刑,可是废除死刑在佛教因果法则上是无法成立的。如是因招感如是果,造因不受果是不对的。我们身为佛教徒可以希望减少死刑,尽量不用死刑,改用其他方法来代替死刑,但不主张废除死刑。 又执行死刑的人,是执行国家的法律,与罪犯无冤无仇,无杀心,行为属无记性,故无罪。